業務簡介
出口信用證業務指出口商所在地銀行(吉林銀行)收到開證行開來的信用證后,為出口商提供的包括來證通知、轉通知、轉讓、審單、寄單索匯、收匯等一系列服務。
業務特點
1) 安全性高。銀行信用取代了商業信用,風險較低,出口商只要保證單據質量,就可以取得開證行的付款承諾;
2) 擴大銷售市場。在不了解進口商資信狀況的情況下,選用出口信用證方式可以在確保貨物安全的同時,努力發掘和拓展新興市場,增加商業機會;
3) 費用能夠轉嫁。開立信用證等銀行費用一般由進口商承擔(可在簽訂進口合同時明確)?! ?/p>
適用對象
1) 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;
2) 出口商不了解或不相信進口商的資信情況,需要對方銀行提交額外承諾;
3) 出口商需要向吉林銀行申請打包貸款,為準備出口貨物進行資金融通。
業務流程
注意事項
1) 您在與進口商洽談業務時,最好避免“軟條款”信用證,同時應確定安全、便捷的索匯路徑,以保證安全收匯。
2) 吉林銀行在收匯、結匯、入賬等環節將按照國家有關外匯管理規定辦理。
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,最終解釋權歸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。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