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務簡介
對公財務顧問業務是指吉林銀行依托自身的網絡、資金、信息、人才和客戶優勢,針對對公客戶需求,為客戶的投融資、資本運作、資產管理、債務管理、企業診斷等活動提供咨詢、分析、方案設計等服務,并相應收取財務顧問費的業務行為。
適用對象
對公財務顧問業務包括企業財務顧問業務和政府財務顧問業務。
企業財務顧問業務包括企業常年財務顧問和專項財務顧問業務。企業常年財務顧問包括財務診斷、金融產品咨詢,以及關于宏觀經濟、金融市場、行業發展、企業管理等方面信息研究產品;企業專項財務顧問業務具體品種主要包括:投資顧問、融資顧問、改制上市顧問、并購重組顧問、內部資產重組顧問、債券與票據發行顧問、債務管理與債務重組顧問、資產負債管理顧問等。
政府財務顧問業務包括信息咨詢服務、招商引資顧問、投資環境改善、國有資產管理、政府項目可行性分析等方面信息研究產品。
業務流程
?。ㄒ唬┘帚y行分支機構受理客戶提出的對公財務顧問業務需求后,應對項目信息進行分析、篩選和初步調查評估。
?。ǘ┏鯇復ㄟ^后,與客戶協商確定收費價格,就擬開展的對公財務顧問項目向上級業務管理部門正式申請開展。
?。ㄈ┥霞墭I務管理部門審核后,吉林銀行分支機構開展項目實施具體包括前期調查、協議談判、簽訂協議、履行協議等環節。
?。ㄋ模攧疹檰枀f議簽訂后,經辦單位履行約定義務。對公財務顧問協議的履行采取項目負責人負責制;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人員的內部分工,制定工作計劃,并組織項目具體實施。
收費原則
吉林銀行對公財務顧問業務服務收費應當遵循有償服務、質價相符原則。具體包括:
?。ㄒ唬┮罁攧疹檰柗諡榭蛻籼嵘齼r值的情況定價;
?。ǘ┮罁峁┙鹑诜盏膭撔滦院筒町愋远▋r;
?。ㄈ┮罁峁┙鹑诜盏娘L險成本定價;
?。ㄋ模┮罁降葏f商、客戶自愿的原則定價。
吉林銀行對公財務顧問業務收取相應的服務費,按當期《吉林銀行服務價格目錄》執行。